《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发布,建议0-3岁儿童家长“不用电子产品代替陪伴”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22-02-28 13:59

摘要: 《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发布。

2月28日,《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以下简称《大纲》)正式发布。其中特别指出,0-3岁儿童家长要注意“减少屏幕暴露,不用电子产品代替家长陪伴”。


《大纲》由“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分阶段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与工作保障”三部分组成。


其中,“分阶段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部分,按照新婚期、备孕期及孕期,儿童不同年龄段,以及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共分为8个部分72个专题。德智体美劳“五育”及身体、心理和社会性发展维度这些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八要素贯穿指导全过程,根据每个年龄段儿童的发展规律提出不同指导要求,并且随着年龄增长,指导要求逐步递进。


《大纲》在各年龄段都强调家长对儿童健康的关注,设“掌握生活照料的科学方法”、“培养良好的饮食睡眠习惯”、“积极实践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儿童珍爱生命”、“高度重视儿童体质健康与自我管理”、“引导儿童尊重生命并形成健康人格”等专题。


同时强调,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要做到高质量陪伴,与儿童建立安全的亲子依恋关系,培养儿童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营造温馨和谐、充满爱的家庭氛围。


特别在11—15岁初中阶段,由于儿童正进入青春期,面临着生理和心理的“突变”,特设“引导儿童珍爱生命”、“科学开展青春期性教育”、“尊重儿童的独立性并发展良好的亲子关系”等专题,指导家长关注儿童心理健康。


新生代儿童从出生开始就已经是“网络原住民”。为此,《大纲》从0岁开始就为家长提供了建议,指出:


0—3岁儿童家长要注意“减少屏幕暴露,不用电子产品代替家长陪伴”;


3—6岁儿童家长要“避免让儿童长时间观看电视、电脑、手机等”、“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使用各种电子产品,利用各种日常用品和活动开展寓教于乐的家庭亲子游戏”等;


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设“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及电子产品”、“指导儿童正确使用电子产品与新媒介”、“提高儿童的网络素养”等专题指导家长如何处理好与网络、电子产品、新媒介的关系,提出制定“家庭网络公约”等建议。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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