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东能以疫情为由延期过户吗?业主能申请撤销业委会决议吗?……11月8日,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法·讲好中国民法典故事”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并发布10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民事案例。
上海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表示,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包括房东以疫情为由延期过户或违约、公司以“竞业限制”向离职劳动者索赔应负证明责任、保安正常履职维持秩序不应为他人的过错“买单”等。“我们希望通过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社会传递诚实守信、权利保护、规范经营、公平公正的价值导向,让民法典更加深入人心,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行为之中。”
例如,在一起购物消费纠纷中,李女士从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标注有“无忧购”标识的车载家用两用吸尘器,不料却在充电时发生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消防人员勘察认定火灾是由吸尘器锂电池故障引发,且涉事吸尘器为三无产品,无3C认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不能苛责平台对每一笔交易进行实质性审查,但“无忧购”标识一定程度上是对商家所销售商品品质及服务的信誉背书,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引导作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商家销售行为的推广;该商品评论区出现多次“爆炸”“着火”等消费者评论反馈,平台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二审法院支持了这一意见。法院判决被告商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电商平台在商家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卫晓蓓介绍,两年来,该院坚持把《民法典》的法律理念、体系、思维贯穿民事审判全过程,覆盖讼前、诉后的社会面全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法院不断更新裁判理念,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确保民法典统一适用。同时,在司法裁判中深入阐释法律法规所蕴涵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说理。
此外,长宁法院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社区法官工作室为基点,辐射周边街道、社区、园区、楼宇、校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好群众身边的“法治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