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姚卓匀建议构建多元保障体系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6-03-11 15:35

摘要: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对完善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提出建议。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4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超过2.4亿人,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7057万人、6615.9万人,占比仍有提升空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对完善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提出建议。


姚卓匀代表指出,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存在缴费负担过重、保障覆盖不全、监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保险,个人缴纳费用高、最低缴费年限长,参保意愿不足。同时,缴费基数逐年与社平工资挂钩上涨,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普遍不稳定、季节性波动大,淡季断缴风险高,且一次性补缴政策取消后,进一步加剧缴费压力。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的险种不充分。《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但并未规定其应当或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工伤保险为例,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因无用人单位,没有被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另外,由于社保参保非强制性,存在平台企业规避社保责任现象,再加上经办服务滞后、线上办理渠道不完善和政策解读不清晰,难以满足这部分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对完善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姚卓匀代表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她建议,要构建多元分担机制,形成多元保障体系。“建立‘个人和平台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三方缴费分担模式。借鉴美团养老保险补贴、京东全额承担全职骑手社保的试点经验,明确平台企业缴费责任。”姚卓匀表示,可以根据骑手参保情况或收入水平,由平台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参保补贴,用于分担其个人养老保险12%的统筹部分。政府对低收入灵活就业者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比例根据收入档次差异化设定,确保个人实际缴费比例不超过10%。“还可以推行社保与个税联动优惠。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支出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比例不低于缴费金额的30%,降低其实际缴费成本。”


姚卓匀指出,加快职业伤害保障全国覆盖。2026年底前将试点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涵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全行业平台企业。另外,要强化监管考核,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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