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工作备受关注。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16万余字的草案共分为五编、1242条。这部法典守护的不仅是蓝天碧水净土,更是每个人的生态环境权益。在全国两会上,上海代表团的代表们围绕法典的制度创新、民生导向与实践价值展开热议,表达了对这部“生态民生法典”的深切期待。
系统整合1000多件法律法规
“一部重要法典的诞生,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在特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跃升。”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指出,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已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系统,形成了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体系,但实践中仍面临诸多瓶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任务,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贾宇强调,生态环境法典并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通过系统整合、编纂修订与集成升华,将1000多件现行法律法规转化为统一法律文本的制度创新。
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法治成果,这部法典的编纂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系统化的新阶段,为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用法治手段化解民生痛点
“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承载着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法典’,处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 贾宇表示,从制度框架到具体条款,生态环境法典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生态保护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
例如,法典将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放在突出位置,既通过总则编明确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总体要求,又在污染防治编中细化保护健康的一般性规定,生动诠释了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价值导向。
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法典更是精准发力:针对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恶臭等扰民问题,增加规划、选址等刚性要求;为守护饮水安全,明确政府需划定饮用水源区、确定执行标准并公开水质状况,用法治手段化解民生痛点。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法典首次将此前散见于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的替代性修复成熟条款上升为法律规范,在法律责任编中明确修复责任主体以及原地原样修复、替代性修复的责任路径,以立法之力守护青山绿水。
“以上海法院为例,去年共审结盗伐林木、占绿毁绿等环境资源案件1342件,通过推广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判决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416万元,实践证明这类制度设计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贾宇说。
百姓声音直达立法殿堂
全国人大代表、虹桥街道古北荣华第四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盛弘表示,法典立法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把关于蓝天、碧水、净土的建议直达最高立法机关,确保法典接地气、察民情。”她补充道。
据悉,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生态环境法典召开了6场立法意见征询会,还联动长三角多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跨区域协同征询,累计收集600余条意见建议。“行业一线人士更关注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标准等专业领域,而居民的意见则聚焦信息公开、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民生层面。”她指出。
盛弘欣喜地表示,之前在立法联系点听取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在这次的审议稿当中都有所体现。比如,全民关注的噪声扰民问题,法典草案从第546至第599条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分类规制,明确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在盛弘看来,这部法典未来的出台将为今后社区治理中碰到的一些难题,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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