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九三学社中央医药卫生专门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线上“推动解决尘肺病农民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以及尘肺病农民代表,针对当前中国尘肺病预防、保障、治疗及康复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呼吁建立尘肺病农民专项保障机制。
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而农民工群体是尘肺病的高发人群。
在研讨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孙承业指出,尘肺病农民工患病后,自救能力很弱。主要在于尘肺病农民工这一群体,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很多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机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卢晖临说,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制定了规范的诊断、认定工伤和待遇保障办法,但对没有劳动关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尘肺病农民工,则缺少制度性保障办法。部分大病保险、专项补助等政策的实施情况不尽理想,补偿政策实施不到位、不普遍,尘肺病农民享受不到救助待遇。“即使有些已经有政策的地区,仍存在着保障缺口、不连续和不稳定的问题。”
对于尘肺病农民工救助问题,孙承业建议,建立尘肺病农民专项保障机制,由中央政府财政补助、工伤保险结余资金、省级政府财政支持及涉尘企业多方出资,用以保障尘肺病患者医疗救治支付费用、基本生活费用以及康复部分费用。“但这一工作需要我们与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多方共同努力来实现,也是我们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共同努力的方向。”孙承业说。
对于尘肺病防治问题,四川华锦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贾志伟谈到了职业病防治法中企业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他认为:职业病防治法在执行过程中与其他法律结合不是太严密,在主体责任的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漏洞;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管理体系,一些企业老板想把事情做好但是不太懂,需要加强培训与服务;政府部门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但是执法体系、执法资源和执法方式都存在一定缺陷,需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