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的柔性执法,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思考与实践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海雯 发布时间:2020-07-27 13:55

摘要: 近半年来,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完全是边摸索边做着,在坚守底线的同时,工作要有足够的柔性与弹性。

新冠肺炎疫情无疑是2020年最大的黑天鹅事件,它打翻了所有人原本的既定计划。在复盘这6个月的监察工作时,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沈杰比喻说,就像是拿到了一个即兴表演的剧本,完全是边摸索边做着,在坚守底线的同时,工作要有足够的柔性与弹性。


主动与被动,或可以笼统地区分监察与仲裁的职责分工。相较于仲裁的不告不理原则,监察大队的执法者们是主动出击的,他们的工作是出现在一个又一个“现场”:在街镇的企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走访检查,对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进行执法调处,在露天的工业园区或是会议空间进行法律宣传。


防控疫情,首先“剑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0年1月31日,新年工作日的第一天上午,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选择开赴亭林镇上的人力资源一条街进行检查。


“那两天还属于国家的延长假期日,之后的一周是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周。我们来这里首先要看一看实地情况,另一方面也是为未来复工后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控隐患做好准备。”沈杰说道。当日,“亭林一条街”门可罗雀,不过的确有两三家已经开门,期待着可能有的“逆势”商机。


企业一旦复工,这些与之利益上下游的中介机构会瞬间激活,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高风险性必然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角色就是作出预判,发出预警。检查中,金山监察明确告知了从业者,“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工作中应佩戴口罩和手套”“完善台账,对求职者姓名、电话及近期行程等信息做好登记”等五条指导性准则,并汇总成了新年里的第一份“致全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告知书”,张贴在以“亭林一条街”为代表的全区各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区。


沈杰说,疫情之下的劳动监察执法特点就是没有“剧本”可言,更加需要工作人员审时度势、快速应对。


“等到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我们还进行了多次针对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大检查,那个时候我们的方向也更有着力点了。比如工作人员的防护是否到位;有没有加强对求职者的管理,要求其出示健康码,掌握他们的活动轨迹信息;后来有湖北籍求职者向我们反映就业歧视的问题,这也成了我们检查的重点。”



多方联动,快速调处劳资矛盾纠纷


2月中旬的某日上午,一行33名戴着口罩的劳动者聚集在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办公地。其中的代表操着一口外地口音,反映他们被企业欠薪。


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主责主业之一,置身于混乱的现场平息矛盾是每一位监察员的基本功。“但因为新冠疫情,考虑到他们又是从外省市来的,人数又多,一开始我们真的很紧张。”沈杰说道。


他们具体的诉求是什么?造成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如何快速解决?在多方沟通之下,案情变得清晰起来:去年年底,有40名劳动者从甘肃某地经当地的一家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招聘来到上海金山,在本区的一家电子企业工作。当初,甘肃当地的中介机构私下承诺他们只要来上海工作两个月,即可获得15000元的工资。但因春节及新冠疫情延迟复工目前拿到的工资远不如预期,他们要求补足约定的工资,并且部分人有意向要离职返回家乡。


这是半年来金山区监察大队处理的其中一起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资纠纷。案情不复杂,矛盾点主要是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的。作为用工方的企业也被蒙在鼓里,自身没有管理过错。经监察员的协调沟通,向劳动者释法答疑就妥善解决了。


“怎样快速找出问题的核心所在?怎样做好劳动者的情绪安抚和法律解释?我们既需要有多方的合作者,比如镇综治办、劳动保障所、派出所;也需要我们监察员自身提高办案能力。”沈杰坦言,现在每个人的业务能力又上升了一个水平。


搭建“桥梁”,为企业人事答疑解惑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企业的关系是怎样的?“猫和老鼠”可能是许多人心中自以为是的答案。实则不然,“这是一种误读。”沈杰说。


数月来,除了执法检查,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监察大队花了相当多的时间走访金山区11个街镇的企业,举办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座谈会,主讲人沈杰为台下的企业HR进行各种政策及实操解答。


“2月份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在岗者和在家隔离人员的待遇怎么作区别?企业可以减薪吗?”在一场场座谈会现场,主讲人被各种问题“奇袭”。


新冠疫情在打乱企业经营计划的同时,也让HR对连带产生的工资待遇、岗位调整、工时调整等问题有些模糊不清。“而一方面国家及政府层面对于劳动法律的底线规范也在渐变过程中,同时企业管理方又需要有一些可操作性的解答,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一线的监察员进行居间的‘桥梁’搭建,凭借我们多年对法律常识的理解来给出阐述。”


如今,新冠疫情最凶险的时期已经度过,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一些既定工作计划也在推进中。面向未来,在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里,作为监察员一方的角色到底是什么?不过分地干预企业,积极地协调多方沟通,适应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快速调处矛盾纠纷……沈杰说,“如果站在更未来的时间看现在,可以总结的经验与方法还会更多。”


本文首发于《上海工运》2020年6期


责任编辑:王枫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金山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员姜天旺:一...

碰上公司“软抵抗”阻挠监察,该如...

理论实践丨“1+2+3”跑出欠薪...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