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应尽快建公积金账户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07 09:40

摘要: 公司成立应建立账户,待有职工后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市民关女士:请问新公司刚成立,还未开展业务,也未录用员工,必须要开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您应建立账户,待有职工后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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