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企业用人应当慎之又慎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庄从周 发布时间:2021-03-24 08:57

摘要: 公司方面属于典型的违反诚信原则。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对李小姐做出相关经济补偿。

入职第一天,在合同上刚刚签下自己的名字,公司突然反悔,原本期待的职场新开端成为泡影,这是李小姐日前遭遇的罕见情形。


从事酒店采购行业多年的李小姐在去年年末面试一家酒店,当被告知通过面试即将入职时,她的内心是兴奋和期待的。在1月份从原公司办理离职后,她和人事部主管确认了报到时间,在得到确认答复后,在约定时期去到了该酒店报到。


但结果令其难以接受,公司不但立马翻脸,还没有告诉她不办理入职的具体原因。这让李小姐的计划被全部打乱。


对于公司如此出尔反尔的举动,劳动法领域的资深律师石先广表示,公司方面属于典型的违反诚信原则。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对李小姐做出相关经济补偿。


如今,李小姐已经通过浦东金桥开发区总工会的渠道进行后续维权工作,相关法律援助律师也已经到位。但就算李小姐胜诉,获得了赔偿,她的损失也不是那些赔偿金额可以估量的。由于疫情期间酒店行业普遍不景气,对于辞去上家工作后遭遇的变故,她可以说是毫无心理准备,甚至陷入抑郁的情绪之中。相关法律专家也对此表示,企业在用人方面应该慎之又慎,不能因为内部的矛盾或者纠葛让普通劳动者“背锅”。同时,劳动者面对突发情况,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摄 影:李成溪
责任编辑:李成溪,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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