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打造“速裁”升级版,跑出维权加速度

来源: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作者:徐正贤 发布时间:2021-05-16 08:07

摘要: 成立“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采取组织案前调解、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等方式,助力群众维权。

今年4月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要素式庭审”改革,先行先试,成立“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采取组织案前调解、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等方式,助力群众维权。


从“农民工工资速裁”升级至“全类型速裁”


2020年3月,张家港市仲裁院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庭”,面向农民工群体在受理、立案、调解、开庭、审结等环节实现全流程“优先”,累计调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63件,涉案金额230.42万元。以此经验为基础,张家港市仲裁院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通过整合素质过硬、法律功底强、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组成速裁团队,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类型化简单案件实行集约化调处。


张家港市根据案件分布特征,将工伤类案件整体纳入了速裁范围,经济补偿、二倍工资、高温津贴等争议也根据诉求、案情进行繁简分流后纳入速裁范围;对案件实行精准统计、精细管理,管控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确保每一起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都快速、妥善结案。


从“多元调解”升级至“调解+速裁”


一直以来,张家港市通过打造“1+X”立体式解纷体系,实现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的案前调解,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进一步优化群众维权体验,张家港市尝试将原有“接案时征询调解意见→案前调解→调解不成,立案审理”升级为“接案时征询调解意见+繁简分流→案前调解+填写要素表、固定案件事实→调解不成,速裁结案”,通过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方式,将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自3月试行以来,调解成功率较前月上升了7个百分点。


从“快审快结”升级至“当庭裁决”


张家港市打破传统庭审的固有模式,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总结归纳出争议要素并有针对性地举证、调查,从而解决庭审中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反复发表意见、节奏拖沓的问题。同时,在当事人无代理人的情况下,这一模式能帮助其掌握争议焦点,减少因举证能力不足导致的非实体性败诉的发生,引导庭审快速有序进行。


在撰写裁决文书环节,张家港市根据案由不同,分别采用表格式、填空式、令状式文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用简化的文本对传统裁决书进行跨越式的创新,解决了传统裁决书长篇赘述、制作耗时的问题,使文书整体“一目了然”、裁决观点“一针见血”。2021年4月26日,速裁庭通过要素式庭审一起工伤待遇案件,实现了30分钟内完成“审理+裁决+送达”。


目前,张家港全市八个区镇的巡回仲裁庭同步推行要素式庭审改革,力争将基层仲裁庭作为改革的“前哨站”,扩大当庭裁决、当庭送达的覆盖面。实践至今,案件庭审时间缩短30%以上,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50%。自今年3月以来,全市已通过繁简分流程序要素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87起,调解58起,裁决处理27起,其中当庭裁决10起。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庄从周,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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