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即将办理失业退休的老王有点犯愁。听五年前办理退休的老伴说起,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可能要让人“多头跑”。老王来到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办理退休的具体事项。工作人员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如今这些曾经需要办理多次、提交多份材料的事项,已经集成为了退休“一件事”,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轻了申办群众的办理负担。在本市,退休“一件事”已经全面落地推行,笔者来为即将退休的读者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退休“一件事”,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
随着国家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要求全力推进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10个项目都能独立整合打包成“一件事”。
所谓的“一件事”,是指让企业、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事项,只需通过“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目前,已经将基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参保等相关服务事项,通过精心设计,多轮论证,集合成为“一件事”,即可以“一气呵成”地办成事。
二、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等事项纳入“一件事”
在这里,笔者还想介绍的是“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目前也已经纳入了“退休一件事”。“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平时被大家形象地称为退休职工的“第二医保”,它是上海市总工会下属的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的组成部分。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参保对象分为团体参保对象和社区参保对象。在保障期内,参保人员如出现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和家庭病床治疗四种情况之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其中,团体参保对象是指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本人原单位的退管会组织,团体参保本计划,也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退休“一件事”时,同时可以办理参加这个计划。而社区参保对象是指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无单位组织的社会退休人员,以及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则可以在社区办理退休手续时,按退休“一件事”要求,同时办理参加这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