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第二十九条同时规定,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对因前述灾害性天气发生误工的工作人员,不得作迟到或者缺勤处理。考虑目前并非红色预警,如果确因交通原因无法到岗,劳动者迟到或缺勤不能作纪律处分,且该原因系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参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应正常支付工资。但劳动者在无法及时到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单位联络,履行沟通和告知义务。
因台风缺勤,工资应否正常发放?
摘要: 因台风缺勤,工资应否正常发放?
答:《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第二十九条同时规定,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对因前述灾害性天气发生误工的工作人员,不得作迟到或者缺勤处理。考虑目前并非红色预警,如果确因交通原因无法到岗,劳动者迟到或缺勤不能作纪律处分,且该原因系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参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应正常支付工资。但劳动者在无法及时到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单位联络,履行沟通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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