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权益十问:供应清凉饮料可以“说停就停”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1-07-28 12:13

摘要: 给予职工高温费,不等于说,就可以停止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

快递小哥张胜利:我所在的公司以往从不发放高温费,今年在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指导下,公司决定发放四个月的高温费。公司说到做到,但以往一直放在站点的清凉饮料却看不到了。快递员在烈日下一趟快递送下来,浑身湿透,口干舌燥,就想有杯冷饮降降温,现在发了高温费却取消了清凉饮料,难道这两者之间只能“二选一”?


徐仁华:对于劳动者来说,在从事高温作业以及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期间,理应享受夏季高温津贴这种特殊待遇。而作为用人单位,正常支付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高温费,是依法履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关于提供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义务。


但是,给予职工高温费,不等于说,就可以停止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因此,快递小哥所在的公司在发放高温费的同时,还要确保清凉饮料的正常供应。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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