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秋、国庆放假安排已正式发布。期间,将有不少职工无法享受假期,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那么,对于加班费,你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一、拨打电话维权
劳动者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咨询法律政策,获得维权帮助。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
▲司法部门热线:12348
▲工会组织热线:12351
二、向工会求助
《工会法》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
▲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四、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