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工资不能犯6种错误之企业有自行调资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1-09-29 09:31

摘要: 企业的这种说法和做法,均是错误的,需要立刻纠正。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再创新高。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至2590元,按绝大多数企业“先做后付”的惯例,7月的最低工资,职工最迟8月31日也已到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交通大学特聘专家徐仁华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工资时,仔细瞧瞧工资单,这6种错误企业不能犯,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刘艳在一家小公司担任“前台”的工作,看上去又要接待来访,又要收发文件,还要兼顾职工上下班考勤,忙得不亦乐乎,被老板称之为“不可缺少的人才”,但她的月工资才刚达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7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刘艳就对自己的收入格外上心。8月拿到工资单时,她发现还是原来的2480元,没有上调到2590元。刘艳便找到人事部门讨说法。人事部门说,他们企业调整工资,有自己的计划,都是在年底时调的。


企业人事的说法有依据吗?可行吗?


徐仁华:企业的这种说法和做法,均是错误的,需要立刻纠正。


何谓最低工资标准?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的工和时间内从事的劳动。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部门出台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之一,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政府部门一旦颁布了调整日期,全市用人单位就必须严格执行,而不是可以用企业自行调资权来替代或搪塞。


如果该用人单位确是年底调整工资,那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必须提前到今年7月完成。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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