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0日,严某等4名农民工来崇明大队反映苏州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工资36500元。来访农民工情绪激动,希望尽快解决欠薪问题。
当时花博会召开在即,崇明大队迅速启动花博会劳动关系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监察员第一时间找到苏州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某了解情况, 同时通知属地乡镇参与协调处置。唐某表示公司承接了花博园区某馆的绿化工程,该项目总包方为浙江某园林公司。唐某承认招募了严某等4人在该项目中工作,但由于资金紧张,只给每人出具了欠条,目前仍没有能力兑现欠条。
面对农民工急迫的讨薪诉求及分包无力支付的局面,监察员与属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该馆展区现场,找到总包项目经理刘某,协商化解方案。起初,刘某表示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苏州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故不愿再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随即监察员向总包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通过监察员与乡镇工作人员的共同疏导,最终达成总包方先行垫付方案。5月14日,在乡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镇司法所及大队监察员的共同见证下,总包方浙江某园林公司垫付了4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36500元。一起讨薪事件仅用了5天,便得以快速平息。
【综合点评】
花博会场馆及配套项目建设启动以来,崇明大队在以往突发群体事件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花博项目实际,专门制定《崇明区第十届花博会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花博会劳动关系矛盾应急处置小组,本案中,在获悉讨薪线索后,大队迅速反应,通知属地乡镇共同参与处置,并由乡镇调解中心、司法所对垫付方案进行了固定,制作了协议书,在政府部门的见证之下,涉事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客观上起到了督促作用,确保后期协议履行到位。
此外,为确保花博胜利召开,崇明大队依托区治欠办平台,做好项目结束阶段的监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自查自纠在落实工资支付制度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