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引领、破解瓶颈,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亮起来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戴文宪,艾崴 发布时间:2022-01-14 17:37

摘要: 加强引领、破解瓶颈,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亮起来。

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是我国职工就业密集的场所,做好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至关重要。总体看,目前我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工会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要使其亮起来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今后重点是要进一步通过改革创新,加强党建工作的引领,破除阻碍其发展的认识和制度障碍,推进规范化建设,改进活动方式,确保工作收到实效,使之真正转得好、亮度高。2020年以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课题组先后赴大连、常州、苏州、深圳等地进行调研,通过问卷与访谈的形式调查了解部分规模以上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工会工作,重点就开展情况、相关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与被调研单位进行了座谈,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问题与瓶颈

本次调研涉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25家,其中大多数是高新技术企业,少量是传统制造业企业。它们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其产品、技术在全国乃至世界处于行业领先,且是所在地的用工大户和纳税大户。这些企业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职工关爱程度较高,劳动关系较为稳定,对组建企业工会、开展工会工作持支持态度,并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调研发现,尽管上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重视工会组织建设、在工会工作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归结起来,还是工会工作的实效性问题,即工会组织建起来以后,如何亮起来。调研中,有地方工会干部指出了工作的难处:“在非公企业建会入会我们都能做到,园区、楼宇可以实现全覆盖,但建起来后如何使它转起来、亮起来,切实发挥好工会的作用?这才是困扰我们的问题。”也有企业工会主席表示:“我们看到上面要求建工会,别的企业也建工会,所以我们就建了。”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显然无法积极作为,切实发挥作用。就调研的情况看,阻碍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开展的瓶颈主要有以下若干因素:

受企业领导个人因素影响。调研发现,外资企业的外方管理人员普遍尊重并遵守中国法律,但并不理解甚至不完全认同“党工共建”“党工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对工会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甚至存在误解。

如部分外方管理人员简单认为“企业工会主席的职务越高,对于职工的管控越强,就越有可能干涉到企业经营,对企业构成影响”;又如个别外方管理人员发现“企业的工会干部与政府机关来往多,又掌握了企业内部的不少信息”,便过度猜测“可能会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安全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工会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企业领导的认识和判断了。

类似情况不止发生在外资企业中。有民营企业的工会主席明确表示:“我和老板很熟悉,所以他让我当工会主席。”甚至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之前就是企业内的工会主席。表面看,此类情况下,工会在企业内显然具有一定的地位;然而,实际上,这样的工会更容易突出企业管理人员个人意志,很难真正体现职工的意愿。

受企业架构及工作岗位限制的影响。调研发现,有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注重学习其他企业党工共建的经验,但具体到自家企业,却不知该如何推行:“我们的工会主席只是中层,都无法参加企业高层会议,甚至不通过人力资源部门都不知道大家的收入情况,很难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谋福利,更难发挥工会的作用为企业谋发展。”在此类企业中,工会并没有融入企业的管理架构中,缺少应有地位,难以自主作为。同时,非公企业中的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多为兼职,兼任行政、生产、销售等岗位的情况比较多。

有工会主席表示:“我放弃别的岗位工作当专职的工会主席,但3年任职期满后我又该做什么?原先的工作岗位还需要我吗?”所以很多工会干部宁愿通过兼职从事工会工作,从而换取工作岗位上的更多稳定。此种情况势必会影响到工会干部投入到工会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

受制度与标准限制的影响。在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多为兼职的情况下,党工共建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企业,往往注重保障工会系统在企业架构内有效运转,工会职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企业内部的实权部门实现。然而,在实际运转中,兼职工会工作者既要以工会干部的身份与企业平等协商谈判,又要以某岗位职工的身份受企业行政领导并从事具体工作。身份转换的难度较大.某些时候(如开展集体协商、处理维权事件)甚至会出现身份冲突。此种情况下,工会开展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困难,但在自主作为上缺少制度依靠与保障。此外,调研还发现,外资企业大都推行国际通行的专业评价体系,包括行政管理、人力资源、专业技术等各类岗位均有相应的评价基准;部分专业评价体系中也包含对专职工会主席的评价基准,但兼职工会干部的评价基准却处于缺失状态。这种情况导致工会干部的工作在企业内难以获得客观有效的评价。调研中,有外资企业的中方管理人员指出评价工会工作的难处:“我们的评价标准依据的是员工为企业创造了多少效益。以这种标准去评价工会工作,似乎是工会平息了员工罢工才能算工作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工会维护好和谐的劳资关系、确保双方不冲突、不出事才是真正的成绩。”可以说,科学的工会工作评价,对工会干部提升能力、对工会工作积极开展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破解瓶颈,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亮起来的建议

针对调研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如下改进工作建议:

加强党建工作 积极发挥“党建带工建”的引领作用。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使之纳入到非公企业的组织架构中(如在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设立专职书记等),针对非公企业的特点指导工会开展工作。非公企业的党组织是其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领导者,要切实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协调各方,构建党政工一体化的工作格局。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沟通参与机制,既立足帮助企业行政破解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又深入基层了解工会干部和员工心声,增进企业行政方和工会干部、职工的交流互信,通过“党建带工建”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升工会工作成效,消除企业管理层在认识上的偏差,更好调动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促进工会主动作为。

加强法治建设 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政策支持。调研发现,工会干部群体普遍希望上级工会能够给予更多、更为具体的法律或政策的支持。然而,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或政策,但在实际落实中却存在着不少困难。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会工作的变化,已有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或政策也应与时俱进进行修订和更新。在全国层面,建议从法律层面严格工会组建及工会工作的人员配备,明确工会干部在企业内的地位及身份,落实企业及各级工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修订《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或针对非公企业推出新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细化工会的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架构要求等基础要素,细化工会干部的岗位、待遇、离开工会岗位后的工作安排等基础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 明确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评价基准,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建议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人社部一起,借鉴非公企业相对集中地区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符合非公企业实际需要的工会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工会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借助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推广试用,逐步形成客观、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由非公企业职工、企业负责人、上级工会根据评价体系共同量化评价企业工会工作成效,并与企业工会干部的职业晋升、收入待遇挂钩,保障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得到应有肯定,促进企业工会干部主动作为。

加强引导和培训 提高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素质与能力。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既需要各级党政工的高度重视、法律制度体系的有力保障,还需要工会干部努力提升自身的素质与能力。

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帮助他们学好用好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学好用好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学会依靠组织和自身努力化解矛盾。帮助他们学好用好有关工会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和外资企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水平。帮助他们学好用好有关协商沟通知识,掌握与企业行政协商沟通方法,提高与之协商沟通的艺术。

(作者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教授、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曹剑华,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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