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关爱女职工健康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 发布时间:2022-03-03 08:13

摘要: 延边办事处业务负责人高龙就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进行了解读。

为缓解女职工因患重疾带来的经济负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实施细则》。近日,延边办事处业务负责人高龙就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参加本计划。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每份保费25元/年,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投保1份。


据了解,本活动所指的女性12种特殊疾病包括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等。在生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这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5万元女工特病互助金。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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