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重如山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2-06-29 09:22

摘要: 最应该履行高温下的责任的,最应该出声的,恰恰是大大小小的用人单位。

近年来,每逢高温季节,劳权周刊都会为职工的权益奔走、呼吁;多年来,凡是溽暑盛夏,与高温有关的话题就会成为“热点”,职工的咨询热度始终不退。而劳动关系当事的另一方——不少企业却冷静之极,对职工的高温权益保持缄默。


事实上,最应该履行高温下的责任的,最应该出声的,恰恰是大大小小的用人单位。


当一名职工为企业所聘用,进入工作场所,其向企业提供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有智力、人身依附权等。企业对职工,也不仅仅只具有自主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劳动安排权等,与这些权力相对应的,企业除了给予职工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权利外,还必须对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负责,甚至可以说,对职工拥有的所有权益,都必须给予保障保护。盛夏季节,同样的劳作,职工却因高温缘故,势必会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勤;夏天闷热,也会影响职工的正常休息,而诸多客观因素交会相融,夏季也成为职工工伤和企业生产事故高发季。也因为这个现实的原因和刚性需求,作为企业更应该关心职工高温下的权益,付出真情,给予真心,予以真诚的回报,从而使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安度苦夏。


本期劳权周刊企业十大高温责任,其目的就在于此。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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