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13个区镇两级服务窗口,嘉定区总工会:应援尽援“零门槛”,持续深化职工维权工作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2-07-20 17:17

摘要: 嘉定区总工会先后在区仲裁院、区法院,区工伤认定中心以及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了13个区镇两级服务窗口进行咨询接待。

“感谢工会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维权平台!”这是一名嘉定职工发自内心的感谢。近日,两名受援职工拿着锦旗专程来到嘉定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心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职工法律援助,保护其合法权益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嘉定区总工会先后在区仲裁院、区法院,区工伤认定中心以及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了13个区镇两级服务窗口进行咨询接待,由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职工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并持续深化完善“零门槛”、“应援尽援”工作机制,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来自“娘家人”的温暖。


受援人赵某于2020年9月入职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在某工地担任木工岗位,后发生工伤,经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赵某遂离职并申请工伤理赔。但该公司却拒绝配合赵某申请工伤理赔,且当时赵某所在的工地项目已完成撤出,更是没有办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立案后,因被申请人无明确送达地址无法送达,该案采取公告送达。开庭后,嘉定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周徐彬和仲裁员经过多方了解,终于联系到被申请人并在多次督促调解下,被申请人最终配合了赵某完成工伤理赔手续,企业和赵某最终也就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与就业补助金也达成了和解。


无独有偶,受援人王某此前入职于上海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担任教师岗位。工作期间,王某被派遣至与该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培训机构担任教师并提供对外教学工作。后因受援人王某提出上调工资被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辞退,且尚有工资没有支付给汪某。王某便向嘉定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嘉定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刘溢文为其提供仲裁代理。刘律师承办此案后,庭前整理补充本案相关证据,庭中积极发表代理意见,据理力争,庭后又对后续该案需要鉴定的事宜实时跟进,最终,嘉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全额支持了王某的诉请,充分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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