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职工利益的事,要由懂行的人说了算——全市首个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柴一森 发布时间:2022-11-03 14:11

摘要: 根据审议结果,“互联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有9位委员,并由委员共同推举一位委员会主任,及一名委员会秘书。

今年9月,在普陀区长征镇互联网行业一届一次职代会上,本市首份互联网行业集体合同,以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成功签订,并审议通过了建立“互联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相关事项,为全市互联网行业企业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样本。


根据审议结果,“互联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有9位委员,并由委员共同推举一位委员会主任,及一名委员会秘书。委员候选人由互联网行业协会各企业推举产生,通过互联网行业职代会选举产生。“互联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拥有专职调解员队伍,并经人社部门培训后获得“调解员证书”,持证上岗。


相比传统的调解机构,行业调解委员会在处理行业纠纷时,有天然的优势。


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征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的方式可以很多,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都可以调解劳动案件,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熟悉行业特点,在调解过程中更有优势。毕竟每个行业有其特殊性,处理行业纠纷时,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往往缺一不可,这是传统“老娘舅”式的调解无法满足的。因此,要满足行业性的调解需求,专业性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互联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委员出自互联网企业,同时具备调解资质,兼顾了专业与法律的要求。


除此之外,与诉讼、仲裁相较,行业组织出于行业整体健康发展的考虑,更加倾向于纠纷双方达成合意,也就更加有可能一揽子地解决双方之间的各种纠纷;从能力和资源上看,行业调解委员会,掌握更多业内资源,能够有更多筹码促进纠纷双方有效地进行沟通,并且为纠纷双方提供切合实际的建议或纠纷解决方案;从成本和支出上看,不管是社会成本(如声誉成本和关系成本),还是经济成本(如时间、人力、物力、精力、财力和各种机会成本),诉讼的成本都更高。如果双方利用行业内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都会相对小得多。


为避免调解协议达成后再发生争议,除了可当场履行的事项外,建议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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