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岗降薪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引发劳动争议的事项。在企业看来,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调岗降薪是行使人事自主管理权的需要和体现;一些员工认为,所调岗位不符合实际情况,其实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
当遭遇调岗降薪,员工应当如何做才是最佳选择?
调岗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陈某郡与新疆某银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根据岗位协议确定,之后又签订了《岗位协议书》明确其岗位为该银行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岗。
去年,该银行以“陈某郡不能胜任目前工作岗位,需进行调整”为由,将他调整到营业部,并要求其在三日内到岗。陈某郡不同意,向人力资源部发送了“不同意调岗”为标题的邮件,当日得到回复称“岗位调整为党委研究作出”。陈某郡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新疆某银行并未提交证据证明陈某郡调整岗位是因其工作能力问题,仅凭该单位党委决定,不符合调岗条件。
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婷提醒:“公司调岗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私自调岗。私自调岗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切不可消极怠工,以不上班对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