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身边已经有很多同行遇到这个困扰,我们能做的只是在相关网络平台上投诉,但是没啥用。”近日,深圳一公司人事经理陈先生向记者反映,近期互联网平台出现了公然售卖不合规劳动合同的广告。“有的售卖不缴纳社保版本的劳动合同,有的则直接宣称可以用劳务合同替代劳动合同,很多企业因此被误导。”
那么,网络广告宣称的“劳务合同可替代劳动合同,企业购买使用后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靠谱?企业若购买使用不合规劳动合同会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络广告推销不合规劳动合同
“企业经营必备,规避企业用工风险隐患,规避劳动纠纷、社保、工伤、离职等用工风险。”记者点击进入陈先生提供的网络广告链接,看到封面海报中有这样描述的广告文案,往下一拉便是宣传语:社保成本高,劳动纠纷高发,工伤隐患、离职纠纷频发……老板,您的公司存在这些问题吗?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广告多以短视频的形式宣传引流。“老板千万不要再和每个员工都签订劳动合同了……正确的做法是签订劳务合同,既不用缴社保,也不要经济补偿。”一个名为“臧其超商业思维”的百度视频号,在其短视频广告中这样宣传。另一个名为“慧博商学社”的微信视频号,则在其广告视频里展示其销售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保的内容。
对此,记者尝试以公司人事的身份,联系了售卖此类劳动合同的商家客服。一家名为“慧博书店”的客服称,他们的劳动合同是请专业的企业用工律师编写,都是合法合规的。另一家名为“博汇图书店”的客服则表示,条款上写明无需缴纳社保后,如果员工因为社保的问题来找麻烦,条款里会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些广告有很大的误导性,本质上就是打着为企业省钱和降低劳资纠纷的幌子,诱导企业主购买使用。”陈先生告诉记者,其公司老板看到此类广告,即被吸引下单购买。在陈先生老板购买的“劳动合同”中,记者看到,该“劳动合同”第8条——“社会保险”部分明确约定显示:“应乙方要求,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月或按年度支付社会保险补贴费用,社保补贴不是工资,是基于甲方将应缴纳给社保部门的费用折现支付给乙方。”
“我们行内人都知道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也非常痛恨这种误导性很强的广告。”陈先生表示,“如果老板坚持要这么操作,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社保补缴、经济补偿等,企业要支付的赔偿一分也少不了。这也给企业人事部门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持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很大的困扰。”
对于此类广告,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兰易易认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此类广告明显以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认为只要按照他们的方法做就没有法律风险,已构成虚假广告。对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这类违法的广告行为。”
兰易易还提到,如果因这类虚假广告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