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年,我们都会看到劳动争议又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尤其是近几年,争议无论是在体量还是在复杂性上都面临诸多挑战。这是劳动力市场高速发展下的必然趋势,随着劳动立法逐步完善,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和强化,劳动争议不可避免地越来越“难办”。
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劳动争议的类型不再是单纯地从单一型向多样型、复合型演变,而是冒出了包括居家办公争议处理、退休再就业争议处理等目前尚缺少统一法律口径的新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当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快于立法速度,另一方面也是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催化的结果。
曾经,面对我国社会治理形势的新变化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事实上,劳动争议的处置作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一环,又何尝不需要新技术新手段来应对?尤其是在立法速度尚未完全与发展同步的情况下。
在2022年,我们可以惊喜地看到针对某一特定问题,下发的各种劳动争议处理口径,虽然在适用时限上有一定的限制,却是比制定地方性规定更快捷、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用的解决方式。
针对区域特点明显、缺少专业规制的争议问题,通过区域集体协商、行业职代会等方式,鼓励区域内、行业内专业人员自治、自洽,以此化解矛盾,也成了处置争议又一蹊径。
除此之外,电子化证据的取证难问题伴随着信息化发展逐步化解:法律法规新增了关于电子化证据有效问题的条款;争议的处理用上了更多信息化的手段;还有抓取有效证据的专业工具的使用,都在为最终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各种可能。
每年劳动争议特点的盘点,并非简单地总结过去,更重要的是,看到未来的方向,寻找“对症下药”的良方,创新“治疗”的手段。这,才是我们坚持不懈地做这件事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