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入职可以收费培训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3-02-16 16:58

摘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入财物。

杜先生问:我在本市找到一份销售工作,上周去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提出要先进行入职培训,统一收取2000元培训费,并签订一份培训合同,等培训通过后,再订立劳动合同。企业这样的做法对吗?


答: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入财物。劳动者应聘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交纳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餐具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先交费再签订合同,劳动者一定要看清签的是什么合同,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不要盲目落笔以致落入陷阱。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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