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工作地不一致,职工在哪里申请仲裁?

来源:劳动午报 作者:颜东岳 发布时间:2023-07-14 17:15

摘要: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选择向公司注册地(A地)或者你上班所在地(B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编辑同志:


我所在公司的注册地为A市,而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履行地为B县,我实际上也一直在B县上班。一个月前,我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


请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该向何地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读者:陈丹丹


陈丹丹读者:


你具有相应的选择权。


一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另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选择向公司注册地(A地)或者你上班所在地(B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因此,在你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时候,可以选择向公司注册地(A地)或者你上班所在地(B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对A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你只能向A地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你还可以选择向B地法院起诉。反之,亦然。


颜东岳 法官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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