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加班的补偿方式

来源:中工网 作者:徐旭霞,韩涛 发布时间:2023-10-01 12:34

摘要: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应承担法律责任。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应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查证确认,可以责令不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因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单位还要承担罚金。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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