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工资一块钱都不给?他们帮职工一天找回欠薪

来源:中工网 发布时间:2024-02-03 15:21

摘要: 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公司一块钱都不想给,怎么办?

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公司一块钱都不想给,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算了?


2023年11月,空调销售员杨京(化名)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某空调公司离职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在当地劳动局的建议下,杨京找到进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的调解下,一天内便讨回该月工资。


“劳动局打电话给公司时,负责人说一块钱都不想付,劳动局就建议我找劳动仲裁委。”杨京说,他在朋友的推荐下入职这家公司,期间一直兢兢业业。11月的一天,因为陪一个朋友出去玩,杨京忘记在微信工作群中请假,为此和公司闹得不愉快,便提出了离职。离职时,公司表示不用找财务计算工资,到时会直接发给他。但杨京最终只收到10月份的工资。


根据杨京2024年1月4日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他于2022年6月开始在该公司从事中央空调销售业务员工作。2023年11月,杨京提出离职后,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微信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随后便将他移出工作群,并表示11月份的工资报酬不予发放。此外,公司并未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杨京申请公司支付赔偿金6000元。


“我们在1月10日接到劳动仲裁委委托,调解这个案件。”进贤县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万俊说,接到案件后,职工权益维护中心立即成立包括驻点专职律师在内的案件分析小组,分析案件难点,并主动找劳动仲裁委了解详情。


但当调解员联系上公司后,公司以职工主动提出离职为由,拒绝调解。“这个案件存在违法行为,甲方和乙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规的。”万俊说,如果走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流程,公司需要支付2倍的赔偿金,将近一万元,如果同意调解,双方可以协商互让一步。经过劝说,公司同意调解。


当天下午,公司和杨京前往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参与现场调解。


根据《进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和《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调解协议书》:确认杨京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公司需在2024年1月10日当天,向杨京微信支付包含但不限于此次经济赔偿金、工资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5400元。


杨京说,调解结束,公司当场把所欠工资全部结给他了。


据悉,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2023年共受理案件130件,结案94件,其中调解81件,调解率达87%,为维权职工追回资金107余万元。


(应受访者要求,杨京为化名)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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