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丨循规蹈矩,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海雯 发布时间:2024-02-28 12:10

摘要: 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孙师傅是一名有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的劳动者。2023年9月,原公司以“业务原因和公司搬迁”为由,在仅安排孙师傅参加了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却未向其告知结果的情况下,就与孙师傅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记者通过本次采访发现,在涉及职业病的劳动争议案例中,孙师傅的遭遇不乏代表性。


企业如何合法合规地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可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如果需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如果一旦确诊,还需要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其最终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可以解除或者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社会的运转依赖于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其中不乏选择承担特殊和风险工作的无名英雄。这些劳动者面对的不仅是日常的工作挑战,还有来自职业环境的潜在健康风险。希望所有企业都能遵循法律规定,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劳动者,开展充分透明的沟通,给予合理的解除合同补偿方案,以及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这不仅能保障劳动者及时了解并应对健康风险,也能维护他们的就业持续性和获得应有补偿的权利。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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