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挑战主要包括平台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不足、平台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覆盖不足,尤其是工伤保险不足、平台劳动者的集体代表性不足等问题。
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面临的问题存在较大相似性,但是社会争论较多的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工作条件的恶化、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无法覆盖、算法合理性和透明度、政府监管等问题。
平均收入相对较高但普遍议价能力弱
从收入均值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得高于制造业以及类似传统服务业从业者。以线下零工为例,在扣除各类租金、油费以及平台抽成之后,网约车司机每月实际收入均值为7711.29元,显著高于城镇私营单位中交通运输业从业者平均月工资。全职外卖配送骑手的月均收入约为6450元,同样显著超过居民服务业平均薪酬水平。此外,各类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月均收入均值皆明显高于制造业从业者工资均值,这意味着相比于进厂务工或者从事传统服务业而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状态更为可观,其中产消者工作更是开辟了全新赛道,为就业困难或渠道狭窄的群体提供了大量低从业门槛、高潜力的工作机会。
不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议价能力较弱,难以影响任务单价与平台抽成比例。对于线下零工工作与微任务众包劳动者而言,其往往受控于用工平台/加盟商/第三方外包企业主导的单方定价和薪酬计算机制。如吴清军的研究表示,出行平台利用激励性薪酬体系实现了对劳动者的经济控制,并以远低于传统出租车的基础车费单价和一系列高峰接单补贴、奖金来实现对网约车司机工作效率的调控与管理;同时,该群体也难以对抗平台设置的不合理抽成比例,如滴滴出行平台不透明的抽成机制与过高的比例就引起了网约车司机群体的高度不满,但司机只能采取彻底更换服务平台的方式进行反抗。
目前,以行业或地域为单位的集体性组织/工会尚未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广泛普及,故集体议价的可能性在当下微乎其微。由于议价能力影响着未来收入合理增长的可能性以及收入分配的公平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该方面的弱势地位将成为收入提升的障碍。
用低权益保障换取高收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高的收入水平之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工作质量普遍较低,基本劳动权益保障不足,部分劳动者出于经济因素,主动以低权利保障换取了相对较高收入。
基本劳动权益保障不足首先体现在较低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这在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普遍存在,并为模糊劳动关系下的维权困难埋下隐患。以线下零工为例,根据2018年全国总工会调研组《关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从业者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情况的报告》有关数据,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三类群体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43%,远低于人社部发布的同期全国企业劳动合同90%以上的签订率。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的比例为21%。
工时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首要困境是缺乏明确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计算规范。由于该群体的工作特性难以归入现有的工时制度框架,因此该群体的工作时间如何衡量成为新挑战。以线下零工与线上微任务众包工作者为例,为获取订单,有时工人需耗费大量时间在平台网站上浏览与搜索讯息,而这些额外的在线时长往往不被平台记录入实际服务时间,故如何核算互联网模式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时长缺乏可参照的制度规范。
另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工时过长,节假日无休,难获超时加班补贴,昼夜作息紊乱。对线下零工工作者而言,较低的单价和多劳多得的机制是促使该群体以长时工作换取收入的主要诱因,近80%的线下零工每日实际工作时间远在标准工时制度规定的8小时之上,且无法获得超时加班补偿。
此外,由于送餐与交通运输行业的特殊性质,周末与节假日是客户消费高峰期,因而在法定节假日无休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未获保障。产消者同样面临着过长工时的困境,主播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是生活常态,且另一个更为突出的工时问题是昼夜颠倒的作息。为了迎合观众收看直播的时间习惯,多数主播不得不将工作时间调整至深夜,熬夜与缺乏锻炼的不健康生活习惯已成为职业主播的日常。
各类社会保险覆盖率低
参保途径有限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在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参与社会保障途径有限的问题。首先,以养老保险为例,除部分从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外,新就业形态人员从平台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途径并不畅通,参保比例明显低于拥有标准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大部分从业者只能选择加入保障层次更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例如《中国劳动研究》针对全职外卖骑手的调查显示,仅12.93%的劳动者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23.02%参与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3.75%参加了商业养老保险,剩余劳动者或对自身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认知不清,或并未参保。
其次,在医疗保险方面,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均同样偏低,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约占35.7%,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仅占6%。
再者,在工伤保险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只有与特定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这导致在政策层面新业态从业者中的灵活就业者群体不能被纳入现有的强制性工伤保险体系,劳动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工伤保险的途径基本缺失,这无疑加剧了该群体因工作遭受人身伤害时面临的风险,难以在意外发生时获得赔付与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分平台企业出于对社会责任和降低经营风险等方面的考虑,正通过商业保险形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保障。然而,这一形式的保障不仅申请手续繁杂,且理赔条件严苛、赔偿金额较低。
工会参与率低
多以非制度化手段维权
目前,中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参与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第八次中国职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平台从业者工会参与率仅为26.5%,其中专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仅有20.8%参加了工会组织。
较低的工会参与率使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以非制度化手段维权。根据“利兹平台劳工抗议指数”项目测算,自2017年一月至2020年七月,中国大陆共计发生160起涉及线下零工工作者的平台劳工抗议事件,占全球数量的12.6%;且抗议主体中,零散的劳动者群体(groupsofworkers)占绝大多数。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制度化、正规化的工会组织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缺失,自发式工人群体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抗平台资本的主要现实途径。
文涂伟王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