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简介】
2023年8月,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接到反映,承接“加装电梯”工程的A公司存在人工费纠纷。长宁大队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该项目由C公司负责电梯设计、购买和施工安装在内的所有流程。C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个人D;D找到E公司挂靠,代表E公司与代建方C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由D指定个人F负责招聘人员和现场施工,2023年7月施工基本完成。
虽经多方调查取证,但因几方未签订任何有关人工费的书面约定,也无劳动合同、用工台账等有效证据,且夹杂着工程进度、款项往来等其他纠纷,故无法认定相关事实。为妥善化解纠纷,长宁大队多次召集各相关方、工人代表进行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长宁大队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在区相关部门指导下,项目属地街道等多部门两次召集涉案相关方召开协调会,给出了解决方案,并告知工人应依法理性维权。2023年11月10日上午,在多部门见证下,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即按第三方评估的21万元人工费为标准,代建方C公司将款项拨至总包E公司,由E公司按工人自行协商确定的金额拨付至每名工人账户,其余争议部分另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23年11月22日,总包按协议约定支付到位。
【综合点评】
本案涉及工程款纠纷,但其中确实存有人工费的成分,因此长宁大队在接案后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多次约谈代建方、总包、承包人和工人,同时紧锣密鼓地收集证据,厘清各方关系,并分析了多达几百页的来往支付凭证材料。由于工人提出的人工费金额导致无法协商一致,且无任何书面证据证明欠薪事实,案情陷入困境。考虑到工人的迫切心情等情况,大队在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后提出了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处置的工作方案。
在区相关部门指导下,由属地街道、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处理小组。一方面多部门齐抓共管,另一方面集思广益,通过两次协调会,形成了新的工作思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司重新评估人工费。评估结果出来后第二次召开协调会,会上代建公司、总包和工人代表签署了协议,确认根据评估出的人工费支付工资的最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