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大龄劳动者如何“不掉线”亟待社会关注(之一)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枫 发布时间:2024-03-25 14:16

摘要: 大龄劳动者因不会使用线上请假,竟被企业开除?日前,一位59岁员工就碰到了这件糟心事。

大龄劳动者因不会使用线上请假,竟被企业开除?日前,一位59岁员工就碰到了这件糟心事。在数字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帮助大龄劳动者跟上时代步伐,更好适应岗位需求,亟待用工单位引起关注。


大龄员工被开除,只因不会线上请假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


辛师傅今年59周岁,于2012年5月入职某配件公司从事车间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2019年4月,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要求所有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如无请假流程而自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处理。2023年1月9日,不熟悉电脑操作流程的辛某请年轻同事帮忙,在企业微信中提交了年休假申请,时间为1月10日至20日,公司予以批准。待辛师傅已经开始休假后的1月11日,公司发出《春节放假公告》,安排辛师傅所在生产车间于1月16日至27日放假,1月28日、29日因调休正常上班。


到春节假期后的1月28日早上,因多名员工未按时返岗,辛师傅所在车间代组长在微信工作群要求未到岗人员通过线上流程补请假。当天晚上,辛师傅给代组长发微信,告知其于1月31日返岗。1月29日下午,辛师傅又在公司主管来电时称其不会线上操作请假,再次以口头方式提出返岗后补请假。尽管当事人已通过微信、电话方式请假,但公司并未告知准假与否,且在1月31日以辛师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审理,最终,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不存在旷工主观意图,依据现有事实也不足以认定辛师傅构成旷工。某配件公司据此解除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显失妥当,实质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辛师傅由此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金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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