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化纠纷,依法维权构和谐

来源:中工网 作者:李国 发布时间:2024-04-07 10:02

摘要: 由公司于当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赔偿金共计3万元。

4月2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在工会干部和签约律师的主持下,万州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将3万元转给了职工张某,双方握手言欢。


2023年5月,职工张某入职万州一家企业,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6000元/月,入职后,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负责广告制作和安装相关事情,并在每月初向负责人汇报职工上班、加班、休假情况,工资由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2月20日,在未与劳动者商量的前提下,公司通知张某不再去上班。


张某于3月初找到万州区总工会签约律所——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该所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张宇凌和杨杰通过收集证据等,向万州区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2名区总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和2名援助律师多次找双方沟通协商,宣讲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于4月2日在万州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于当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赔偿金共计3万元。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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