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计件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轶捷 发布时间:2024-05-10 13:51

摘要: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周女士问:前段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我们单位是计件工资,以产品产出多少计算劳动报酬,不知道计件工资有没有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折合成月薪,参照月收入的最低工资标准?


答: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此外,《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付出正常劳动,即使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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