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顾问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等于劳动关系不存在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4-05-23 18:57

摘要: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德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为其补缴社保费等。

阿德连声说,单位怎么可以这样玩人?


阿德说,五年前,他入职一家从事印刷包装的私企,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老板对他说,你做也做到现在了,老员工了,继续做吧,不用签劳动合同了。阿德想,老板既然信任自己,自己也要信任老板,也就没有纠缠签订劳动合同的事。


转眼间,他又在原来的岗位工作了两年多,期间,老板的儿子与他联系,安排他日常工作,每月还给他发放工资。可以说,双方相安无事。前不久,阿德查询自己的社保账户时发现,公司这两年都没有给他缴纳过社保。愤怒之下,阿德找老板讨说法,老板惊讶地说:“两年多前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了,现在是劳务关系呀。”阿德转而找老板儿子算账,老板儿子也是一脸惊讶,说:“劳务关系,要缴什么金?哥哥,你这是开国际玩笑吧?”


阿德说,老板说过的话,现在全部赖掉了,他该怎么办?


上海人桥法律服务调解中心主任、徐汇区人才协会会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云鹏认为,虽然表面看,阿德手无证据,但并不等于用人单位可以否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家公司的老板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之前就已经终止,但公司拿出其曾告知阿德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依据吗?相反,阿德却可以提供他一直在原岗工作的证据。


第二,虽然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年多工作时间里,老板的儿子与阿德联系,安排阿德工作,但老板的儿子也没有与阿德签订任何劳务协议,相反,老板的儿子却是这家公司的小股东,还是公司的领导,他向阿德发号施令,难道代表的是他个人而不是公司?


第三,阿德每月按时收到的工资数是固定的,虽然是老板儿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但又何尝不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行为,支付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呢?


因此,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德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为其补缴社保费等。


曾云鹏进而认为,虽然阿德的劳动身份可以认定,但整个事件中,阿德也负有责任,如果他当初坚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关心自己的权益,也就没有之后的争议了。


摄 影:展翔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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