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丨“临时工”不是企业逃避责任的说辞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4-08-21 09:45

摘要: 用工方式充满了多样性和灵活性。

在当前的劳动力市场中,用工方式充满了多样性和灵活性。这不仅促进了就业形态的创新,也满足了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多元需求。然而,随之而来的责任归属问题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也让许多劳动者和企业陷入了困惑。


近日,有投诉人向本报反映,其丈夫在连续超时工作后猝死。经调查采访,记者发现涉及的主体众多,但每一方都试图撇清自己的责任,一份协议更是将当事人定义为“临时工”。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当前用工关系中的模糊状态,同时也反映出责任界定的困难。


另外,在一些案例中,企业通过外包、分包等形式将员工劳动关系转嫁到第三方公司,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责任归属变得复杂难解。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实际上,法律上并无“临时工”的概念,现实案件中部分企业往往将过错推到一个“临时工”身上,实际是无视法律的表现。这反映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在灵活用工的大背景下,如何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让企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多样的用工方式本应是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催化剂,却不知不觉在某些情况下已然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工具,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面对用工方式的多样化,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对于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和监管。同时,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确保每一项用工安排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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