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企业可以任意降低绩效工资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4-09-20 17:47

摘要: 工资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与重大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家制衣公司服装车间的职工,今向你咨询一下降薪问题。


多年来,我们企业实行的是计件绩效考核制度。前不久,企业内部风传,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老板准备修改绩效考核制度。我们一线职工听了,心里都有些忐忑不安。果然,“谣言”变成了现实,前两天,老板组织了人事、车间主任等几个人开会,就确定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这个制度简单说,就是降低了计件单价,同时还提高了每个工作日必须完成的工作量。一线职工都感到不公平,但企业人事说,企业所有的做法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们一线职工确实对法律知之甚少,企业这样的做法对吗?


冯冯


冯冯:


您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能不能增加或减少绩效工资?当然能,但工资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与重大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几个领导是无法决定绩效工资增减的,必须按程序规定执行。


我们还认为,在原方案设定的情形下,如果各方面条件没有重大改变,比如机器升级、加工的物件变化、工作环境改善等,原来的绩效考核工资不能轻易改动,特别是不能随意降低职工的计件报酬。如果有理由达到改变的条件,除了走上述的法定程序外,还应该组织相关的行业专家和职工,通过实操验证新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实操产生的职工计件劳动数据,既不能取其最高值,也不要取其最低值,应该取平均数,同时,还要兼顾职工操作的熟练程度,这样的绩效考核制度,才符合企业和绝大多数职工的利益。


赵竺安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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