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丨公司规定员工驾乘摩托车属严重违纪,网友评论观点不一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4-09-27 17:11

摘要: 但是,公司的好心其实没有法律的支撑,因为这涉及到公司惩戒权的边界问题。

■事件回顾


近日,社交平台上流传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该通知显示,近日,好利来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公司因此发布规定,如果有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后来,好利来官方客服向媒体表示,公司确实有发文,该通知针对内部员工,主要是为了警示员工。“因为今年9月员工驾驶摩托车意外去世前,公司领导曾跟员工多次交代交通安全事宜,但没想到还是发生了事故。所以公司为了员工着想,才于近期发布该通知。”对于该事故具体详情,该客服称不清楚。


针对网上有言论称该规定并不合法,客服表示,公司发布该通知的出发点是为员工安全着想,后期应该也会针对反馈进行处理,具体以公司安排为准。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因员工骑摩托车而解除过劳动合同,但还是建议员工上下班不要骑摩托车。


■网友声音


针对此事,网友们观点不一。


部分网友认同公司的做法,毕竟搭乘、骑行摩托车确实安全风险较大,公司也是为了员工的安全考虑。“这不是对个人对公众都好吗?摩托车危险,噪声还大,扰民。”“追求速度就开车,追求方便就骑电瓶车。反正不管是开车还是骑电瓶车,都比骑摩托车安全。”


还有网友表示,能够理解好利来的本意,应该是希望员工重视安全,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在公司的通知中可以用更加柔性的表达。“要是骑摩托车出什么事了,公司失去了员工,家庭失去了亲人,其实我们站在当事人立场去想就知道自己家人的悲痛了。”“如何表达很重要,也不能凡事一刀切,毕竟可能会有人存在这方面的需求。”


也有不少网友觉得公司管得太宽,这样的规定限制了员工的自由。“好利来管得也太多了,他们员工是不是也不能吃其他品牌的面包和蛋糕?”还有网友“举一反三”,提问道:“如果走路出事,是不是应该禁止步行?”


■专家观点


有评论人士表示,从上述的通知可以看出公司的措辞非常严厉:禁止所有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各城市负责人如发现有员工驾驶摩托车、或已经购买摩托车,要及时劝导并要求其将摩托车做出处理。如员工坚持拒绝处理,或被发现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可否认,公司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是好的,是出于保障员工安全的目的,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但是,公司的好心其实没有法律的支撑,因为这涉及到公司惩戒权的边界问题。”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袁旭升律师也指出,员工和好利来之间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好利来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作出要求和管理。但是超出劳动关系之外,用人单位无权干涉员工的行为自由和权利。对于员工是否搭乘摩托车出行,这是员工选择的自由,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干涉。


摄 影:梁嘉蕾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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