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勿将生育福利异化为“职场套利工具”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5-07-14 13:17

摘要: 若“上岸即怀孕”等利用保障性制度谋私利现象靡然成风,实则在透支职场女性的信用资本。

近日,云南红河一名女职工自曝“上岸即怀孕、工作甩给同事”,引发热议。该女子表示,自己在县城文旅局工作,“上岸”后就怀孕,请假两个月,把工作都分给合同制同事,“之后又在家里摆烂了一段时间没去上班”,老公是市里的副处级领导。虽事后单位澄清该女子系怀孕后身体不好才请假且被批准,官方后续通报也称其所言丈夫为某局副处级干部为不实消息,但这一事件仍再次掀开职场中“战略性怀孕”的敏感话题。


记者搜索发现,“战略性怀孕”一词最早出现在前几年的一篇帖子,起因是有在“大厂”工作的网友发现,自从公司宣布裁员计划后,出现在食堂的孕妇变多了,后来该词演变成指代部分职场女性为规避裁员等风险而采取怀孕这一“应急手段”。在某社交平台搜索“战略性怀孕”时,发现还有很多诸如“攻略”“实操指南”“战术性备孕”的帖子。


我国确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女性生育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包括医疗期满、不能胜任、情势变更)、第41条(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些制度设计本是为了关爱生育女性、消除职场性别不公,绝非少数人投机取巧的“保护伞”。“上岸即怀孕”看似个体选择,但一定程度上尚存“钻空子”的嫌疑,实际上也让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对育龄女性产生戒备心理。


若“上岸即怀孕”等利用保障性制度谋私利现象靡然成风,实则在透支职场女性的信用资本。当部分人将生育福利异化为“职场套利工具”,损害的不仅是企业利益,其后果正在由全体职场女性共同承担,其中也包括广大踏实工作的女职工——企业用人时愈加谨慎的生育成本测算,同事间暗自滋长的抱怨情绪,不断被强化的性别刻板印象……这样的结果扭曲了生育保障制度的初衷,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但行使权利不能以损害他人权益为代价。因此,社会观念层面也不能只一味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生育成本”,而忽视“员工应履职尽责”,否则极易导致更多社会矛盾。在完善制度设计的同时应强化职业伦理宣传,提升社会整体认知,让生育保障真正成为托举女性发展的力量。


文/朱兰英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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