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说法丨劳动关系恢复前工资支付责任怎么确定?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乔蓓华 发布时间:2025-10-27 16:51

摘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乔法官:


我们是一家服装公司,从事新中式服装的设计和制作。去年我们花重金聘用了几个老师傅,并承诺年终给予一定的红利分配。但品牌上线初期,销量不高,去年年底,公司未能实现承诺的分红。大部分师傅还是能理解的,但制版的老杜师傅,一直在抱怨,并在过年后就开始陆续请病假,说是腰肌劳损。公司就他一个制版师傅,一直请假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他提了要求后,他并未有改观,还是继续持续请假,有时病历、病假也不按时提供。据说他还在外面应聘新工作。我们想好聚好散,也不耽误他赚钱,就通知他给他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他来公司收拾好东西转头就走了。我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曾想过了半年突然收到了他的仲裁申请,说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至今全额的工资损失。大家都说他是新工作没谈成才回来讹我们的。我们是成全他,怎么现在变成违法解除了,这半年来,他什么劳动也没提供,还要我们付全额工资?请问,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读者/田先生


田先生:


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补偿的方式看你们公司系采用了《劳动合同法》中协商解除合同的条款。对此需注意,用人单位适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有协商的过程,且双方对协商解除的结果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从你所述来看,你们并无协商的过程,亦未签订相关协议。老杜离职的行为并不能推定其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同意的。故老杜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履行是有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违法解除、终止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决定作出后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前一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支付恢复劳动合同前的工资损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与劳动者是否实际提供劳动没有关系。但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你们结合自身情况与老杜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文/乔蓓华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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