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举报自己吃空饷”,荒诞背后是管理的多重缺位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崔蔚,李轶捷 发布时间:2026-03-30 14:21

摘要: 劳动权益的保障核心,是为劳动者撑起维权的“保护伞”,而非让劳动者在违规边缘独自挣扎。

近日,山西太原二十九中职工柳先生实名举报自己“吃空饷”,引发舆论关注。他称,自2019年底调入学校后,六年间未到岗却照常领薪。在多次起诉、举报无果后,只得选择“自曝”,打破僵局。


这场反常的自我举报,与其说是个人道德层面的“良心发现”,更像是一场迫于无奈的“自救”。看似荒诞的背后,是基层人事管理、部门监督、群众诉求处置的多重漏洞。


劳动报酬的核心要义是按劳分配,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是获取报酬的前提。柳先生未提供劳动,却被动领了六年工资,这是第一重漏洞,反映出部分单位在人事管理、薪资发放上的随意性,缺乏严谨的岗位核对与用工核查机制,漠视了劳动用工的法律底线。


柳先生并非有意侵占薪资,面对这份“烫手”收入,他深知长期领取涉嫌违法,也曾尝试摆脱困局,多次寻求解决问题无果。本该由用人单位、监管部门承担的用工管理责任,最终转嫁给了弱势的劳动者,让其陷入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煎熬,这是又一重漏洞。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劳动者诉求处置的救济渠道不畅:在遭遇用工困境时,本应有畅通的投诉、调解、仲裁路径,能够快速获得职能部门的介入与解决,可在现实中,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监管滞后缺位,让劳动者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最终逼出“自我举报”的无奈之举,让劳动保障制度的公信力受到严峻考验。


劳动权益的保障核心,是为劳动者撑起维权的“保护伞”,而非让劳动者在违规边缘独自挣扎,更不能让维权变成一场耗时耗力的“独角戏”。


杜绝此类荒诞事件再次发生,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压实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人事调动、岗位安排与薪资发放流程,及时梳理解决用工矛盾,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管理义务;另一方面,劳动监察、人社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畅通维权渠道,对劳动者的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杜绝推诿扯皮,同时加强用工常态化排查,及时纠正违规用工行为,从源头防范用工乱象。


文/李轶捷 崔蔚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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