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不会丢、方便转,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线上转移接续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6-08-04 15:30

摘要: 给流动就业职工吃下“定心丸”,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会丢、方便转。

“跳槽”换工作后,不少人会担心:原先缴纳的企业年金账户会不会“打水漂”?该如何处置?


7月24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对外发布,给流动就业职工吃下“定心丸”,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会丢、方便转。新规自2027年1月1日落地,职工可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官方线上渠道,申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实时查询办理进度。账户内个人缴费、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已转入的职业年金及对应的投资收益,均可一并转移。


新规给职工吃下“定心丸”


企业年金制度自2004年推出,是用人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自愿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第二笔钱”。据人社部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近5年来,制度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国参与企业数量由10.52万户增长至17.79万户,参与职工数量由2875.24万人增长至3342.99万人,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扩面主力。


随着早期参保职工陆续进入退休阶段,企业年金正从“重积累”转向“积累与支付并重”。从领取方式看,分期领取正在成为主流,相较于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更有利于将账户资产转化为与退休生活相匹配的长期现金流,更好发挥补充养老收入来源的功能。但与此同时,一个长期困扰流动就业职工的问题愈发突出——换工作后,年金账户往往成了“烫手山芋”:留原单位无人管,转新单位要线下跑腿、反复沟通。据业内人士透露,第二支柱存量中约有2000亿元“孤儿账户”,大量离职职工账户无人承接,资产长期闲置。


此次出台的规程,正是精准破解这一难题。自2027年起,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全面启用,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就能申请转移接续,之后的事,如联系原单位、核对金额、划转资金、计入新账,全部由年金管理机构在后台完成。


此次新规的核心有两点:一是“不会丢”:账户内的个人缴费、已归属单位的缴费、转入的职业年金及投资收益,全部随人转移,不因离职而丧失;二是“方便转”:依托全国统一线上平台,职工只需一次申请,后续核对、划转、入账全部由年金管理机构后台完成,不再需要多头跑动。对此,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伟评价新规是“给职工吃下了定心丸”。


企业年金管理实现“方便转”


此次新规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职工流动就业时,账户怎么转?规程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职工只需做第一步,其余由年金管理机构代办。


如果新单位有企业年金,流程分四步:第一步,职工登录线上平台,向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提出转移申请;第二步,新受托人接受后,向原单位受托人发送联系表;第三步,原受托人与原单位确认转移金额,按照“一人一笔一表”原则,把资金和信息转移出去;第四步,新受托人将资金匹配到职工的新账户,并向平台和新单位反馈完成。整个过程,职工只需要发起申请,剩下的全是机构之间的“内部操作”。


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但职工已有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保留账户,比如之前离职后暂时放在某集合计划里的账户,那就选其中一个保留账户作为“归集账户”,把其他账户的钱都转进去。将来达到领取条件,直接向这个保留账户所在集合计划的受托人申请领取即可。


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也没有保留账户,那就暂时不动,等将来达到领取条件时,向最后一个原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办理转移和领取手续。


从以上可以得见,无论哪种情况,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都有去处,不会凭空消失。此外,正在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还有其他企业年金账户未合并,也可以主动申请转移合并,以便统一管理、统一领取。


“新规实现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互联互通,降低了职工的搜寻、办事成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孙守纪说,当职工意识到这笔钱可“随身携带”,参与企业年金的意愿将显著增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原副会长董克用认为,线上化、标准化的转移接续机制,不仅解决了以往账目争议、资金追溯难等问题,更大幅降低办事门槛,有效提升企业年金覆盖面与社会认可度。


总而言之,随着转移接续规程的落地实施,企业年金在制度便利性上迈出了一大步,无疑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心。


【新规释疑】


借着新规热度,不少职工越来越关注企业年金的基本政策。以下围绕几个常见问题,做一番梳理和答疑。


问:哪些单位能建立企业年金?


答: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可以建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目前暂不纳入。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国有18.6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3389万人。


问:企业年金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好处?


答:对单位来说,建立企业年金有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也体现出社会责任担当。对职工来说,相当于在职期间多攒一笔养老钱,退休后多一份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单位、职工和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即便单位经营不善,职工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不受流动就业影响。


问:建立企业年金,麻烦吗?


答:流程分三步:先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然后把方案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最后选一家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签合同,按约定缴费和投资运营。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目前已经简化了不少程序:比如没有职代会制度的单位,可以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民主程序替代;方案制定上,人社部门还推出了简易方案范本;中小微企业也可以选择集合计划,降低管理成本。


问:缴费比例怎么定?


答: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单位和个人合计不超过12%。实际操作中很灵活,效益好的单位可以按上限缴,效益一般可以从1%起步,以后逐步提高,主要看双方承受能力。单位缴费部分如何分配到个人账户,由企业年金方案约定。


问:什么时候能领,怎么领?


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就可以领取。领取方式有三种: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完,也可以全部或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果职工或退休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问:税收上有何优惠?


答:单位缴费部分,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部分,暂不缴个税;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也暂不缴个税。投资收益同样暂不征税。等将来领取时,再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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