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间,如果企业必须关闭,怎么办?雇主可以临时解雇工人,并且不支付其工资吗?
近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雇主指南》,对如何在疫情期间的企业管理给出了建议。
指南认为,应急法令或安全法令、传染病防控法等立法可赋予政府一系列可能影响商业运作的权力,包括关闭工作场所或限制人员流动的指令。在这种情况下,违反政府指令的行为即属违法,可处罚款或监禁。
一些就业立法或集体协议中可能有规定,赋予雇主在一定时期内不付薪水临时解雇工人的权利。当企业因疫情造成的进出口限制而受到严重影响,以致工人无法工作,或因雇主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而停工时,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法律或集体协议中的规定。
如果没有此类规定,雇主在需要临时解雇工人时应有所考虑,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工人重新调配至企业的其他部门;减少工作时间和工作天数;鼓励工人休累积的带薪年假(如年假或长期服务假);探索其它休假安排,例如延长年假但仅支付半薪或无薪年假;为累积假期不足以支撑整个关闭期的工人实行特别规定等。
建议雇主决定临时解雇工人前,应与工人或工会进行协商,以了解是否可以做出其它安排,并告知有关部门。雇主必须牢记,公司终将恢复运营,需要训练有素的合格工人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以一种维持工人信任和信心的方式处理减员和裁员的过程,符合雇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