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时评|警惕“个体户”成为规避用工主体责任新的挡箭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1-09-17 16:26

摘要: 符合雇佣关系的骑手一旦被注册成工商个体户,则意味着身份的异化和错位。

近日,外卖平台用工问题再上热搜。有媒体爆料称,有骑手被企业诱导注册成个体工商户,从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

针对这一情况,9月14日,美团外卖发布消息重申,严禁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9月15日,饿了么也通过其微博发布消息:饿了么禁止以任何形式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尽管,这两家外卖头部平台企业的声明颇为“及时”,但还是暴露出了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维护的迫切性。

“我是谁”?这始终是8400万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大军”的心底呼声。


虽然从职业上而言,你可以称呼他们为外卖小哥、快递配送、网约车司机……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这一群体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始终说不清道不明,社会保障存在“盲区”,平台监管也有缺失。他们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


正因为如此,今年以来中央及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大力治理平台用工乱象。尤其是今年7月16日,包括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在内的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就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文件中明确提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指导意见》早在7月就对外公布,人社部等四部门在9月初还约谈了十家头部企业,要求其落实意见要求,依法合规用工。然而,即便如此,“个体工商户事件”依然被曝料,假如这些情况属实,至少说明相关企业的整改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符合雇佣关系的骑手一旦被注册成工商个体户,则意味着身份的异化和错位。


“张冠李戴”的背后,凸显了新业态行业的用工乱象症结之深。说白了,这种 “转化”,其实就是一种劳动者权益的“转嫁”,以逃避企业责任和义务。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一旦成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不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公司与之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平等的承揽协议,可以光明正大地不帮骑手交社保。同时,公司可以把骑手的工资支出变为费用成本,作为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务成本。


要更好地做好新型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就必须顺应就业新形势、新状态和新特点,依法依规,不能逆势而为。


规范用工,平台企业“首当其冲”。对于外卖骑手来说,作为个体工商户与作为员工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体工商户与配送合作商属于合作模式,风险各自承担;员工是公司的利益共同体,风险是共同承担。企业要敢于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能总想着“甩锅”。如果有意无意把经营风险和成本转嫁给劳动者,这不是“良心”做法,更不是长久之计。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较为突出,头部平台企业应该“走前头做示范”。要求骑手注册个体户或是“合作商”所为,而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也是题中之义。唯有落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体责任,企业才能将发展壮大。


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过去因为制度规范跟不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曾出现了一些过渡性的问题。如今既然从顶层设计上作出规定,就意味着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将制度化、规范化。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诚然,企业需要时间落实整改,但若是弄一些阴奉阳违、瞒天过海的“小动作”,就不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必要时更应处罚且向社会公示,起到行业示范效果。


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工会也应发挥相应的作用。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庞大,增长迅速,但不少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仍然较低,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并不强。工会组织拥有覆盖面广、维权服务方式灵活、工作手段丰富的有利条件,可以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例如推进职工建会进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畅通诉求维权通道、解决突出难点问题等,从而真正确保其就业质量。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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