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由江苏某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在网上流传,检查栏目中写有“表情呆滞,反应迟钝”的字样;体检结论中标有“智商偏低,用人单位酌情考虑”等内容,从而引发热议。目前,主检医生已被停职,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般来说,在员工入职前,大多数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那么,入职体检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又是否会对劳动者产生侵权呢?
首先,我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入职必须体检,只是在第五十四条中写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当然,出于保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确保劳动者具有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新入职者接受体检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的“默认规则”而已。
其次,当前众多入职体检的参照标准,是2016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一共有31条检测项目,包括了心脏病、血压、血液病、传染病等。但是,其中并没有将“智商偏低”列为体检不合格的条件。
要知道,“智商偏低”可不是随便一说的,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检测过程,仅凭从表情上来看就下此判断,不仅草率站不住脚,更是对“伤害性很大,侮辱性很强”,明显是侵犯了劳动者正常就业和工作的权利。
不仅如此,入职体检不能违法。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
入职体检,本来并不是件坏事,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乱检”甚至“瞎检”,那后果可能就会很严重了。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在招聘过程中,一定要积极消除各种不必要的歧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平等环境中体面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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