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钱不能欠!1月8日,记者获悉,市高院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12件欠薪治理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
聚焦数字财产执行拓宽受偿路径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被执行人应支付王某某工资差额6万余元。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王某某向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嘉定区人民法院前往被执行人注册登记地开展实地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法院进一步拓宽财产调查视野,后查明被执行人正在运营一个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稳定用户规模及商业引流能力的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具备较高市场价值,属于可供执行的数字财产。
在此基础上,法院依法向平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公众号的用户迁移、商业引流、收益支付等核心功能予以限制,阻断被执行人通过转移用户资源、变更收款渠道等方式贬损财产价值的可能,确保了执行标的可控。
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发现公众号被限制后,主动与法院联系。法院向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公众号予以司法处置。最终,被执行人足额支付了本案欠薪款项,并一并履行了在法院的其他2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款项,累计履行金额近10万元。
大数据协查赋能破解“人难找”
戴某等17名劳动者与某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劳动仲裁案,因科技公司未支付工资共计297877.08元,戴某等人向杨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的执行难点在于:科技公司已经不再经营,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送达地址确认书,无法完成执行通知书等有效送达;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沟通。
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杨浦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调查实践基地”的协作优势进行查人找物。法院依托与通讯、公安等部门建立的大数据协作机制,对规避执行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在法律威慑下,法定代表人祝某表示是因其他股东未实缴出资导致公司运转困难。在祝某配合下,执行法官联系未实缴出资股东,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接待并告知相应的法律风险。后其他股东与祝某主动共同筹钱,将17名劳动者工资297877.08元全额支付。
“新官不理旧账”不能成借口
上海某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工资事宜与多名职工发生争议。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相关争议作出调解书,确定其需支付胡某等4人工资款83967元。调解书生效后,某保健公司未按约履行给付义务,胡某等人遂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该公司现法定代表人暨唯一股东覃某以其非调解书签署人、欠薪系原法定代表人任内发生为由,拒绝承担履行义务,并表示公司已经歇业不再经营,不具有偿债能力。该院多次通过电话向其进行释法阐明公司责任的连续性、沟通督促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持续推诿、拒不履行。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带领团队精干力量,成功“堵”到覃某并带回该院接受谈话。在覃某依然态度强硬的情况下,鉴于其假借公司变更、公司歇业等理由持续逃避执行,虹口区人民法院出具拘留决定书,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覃某在被拘留后,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解决问题的态度也发生显著转变,立即委托公司员工前往该院缴纳案件执行款项,所涉4起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不仅如此,此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中,各法院与各人社部门相关举措各有特色。有的是法院、人社等部门形成欠薪治理多方联动,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的是探索人社部门对欠薪行政处理决定后待诉期内,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的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支付欠付款项时,依法启用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解“燃眉之急”;也有是法院与人社部门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给予企业一定宽限期后履行支付工资义务,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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