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却又不敢请,医院护工乱象让人焦虑!政协委员呼吁分层管理,将护理费适当纳入医保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2-03-05 17:29

摘要: 医院护工乱象引发了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的关注。


家里人住院,总免不了要请护工,可如今这护工却有点“乱”。一方面,护工收费无统一标准容易产生乱收费,不仅如此,很多护工往往不愿意“一对一”服务,还经常有“争抢”患者的情况发生;而到了节假日,一名护工超额陪护多名患者的现象也很常见。


医院护工乱象引发了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他就提交了相关提案,呼吁将护理体系分层次管理,落实护理员由医疗机构统一聘用和管理制度,确立医疗护理员的最优配置水平并纳入医院考评体系,将护理费适当纳入医保。


随着我国老龄化、独子化日益加深,医疗和生活护理需求矛盾凸显。一方面护理离职率高,另一方面护工服务和管理规范性问题极为显著,反映了我国护理体系亟待完善。


朱同玉表示,当前护理体系不够健全,由生活护理、医疗护理、护理科学研究组成的多层次护理体系建设不完善。由注册护士承担生活护理任务,不仅影响护理学科的专业性,增加护士离职率,更是降低护理人力资源使用的成本效益,也是对教育投入成本的极大浪费。


不仅如此,目前护工多为患者及家属自行聘用,与劳务派遣机构或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对护工执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护工费用乱收、“争夺”患者、一名护工超额陪护多名患者频发。


而护工教育水平低也是不争的现实。有数据显示,护工行业无准入标准资格,多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其中90%以上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初中和高中毕业比例不足10%。接受新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较差。由于缺乏规范化培训,护工多为“零经验上岗”,虽然多数第三方公司会为护工进行岗前培训,没有进行系统性、专业化培训,存在培训效率低、效果差等不足,多数是走过场、形式化。培训缺乏监督检查。


针对这种乱象,朱同玉建议,首先应完善护理员执业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不同,应将护理体系分为护理员、助理护理、医疗护理和护理科学研究等不同层次,不同层次教育各有侧重,并有职业上升通道,可有效降低护理离职率,提升执业荣誉感。


其次,实行“生活照护-医疗护理-护理创新”创新体系模式。对于日常生活照护由护理员承担,低技术含量、低风险的基础医疗护理由助理护士承担,注册护士承担医疗护理工作,借鉴国际护理发展的经验,护理员和助理护士的工作质量由责任护士兼管,将护理员纳入护理队伍的整体队伍,形成“护理员-临床护士-研究型护士”的岗位体系。


同时,落实护理员由医疗机构统一聘用和管理制度。借鉴国际上“零陪护”的通用做法,将生活护理作为患者康复的一部分,纳入整体护理范畴,由医院统一管理,此举既能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又能建立医疗机构与护理员之间的劳务关系,从根本上杜绝护工第三方管理的弊端,提高医疗安全性。


不仅如此,建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医疗护理员”专业,建立系统、全面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课程、培养方式、考核方式等,招收未能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和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的待业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如3-6个月),完善医疗护理员的职业认证制度。只有完成专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方能通过资格认证,推动医疗护理员行业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除此之外,建议将住院病房分为特级需求病房(包括各类重症监护病房)、高需求病房(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等特殊病房)、中需求病房(外科病房)以及低级需求病房(普通内科病房)四类,这四类病房医疗护理员的人床比配置比例建议分别 1:0.25、1:0.10、 1:0.06 和 1:0.05。并将此标准和护士配置标准共同纳入医院考评体系,以督促医院的有效执行。


朱同玉还指出,目前医疗服务类收费明显偏低,尤其是护理收费。建议制定合理的护理价格体系,将生活护理的部分费用纳入医保体系,由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费用。相关费用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指导标准合理核算,一方面促进护理员队伍在医疗机构的建立,也防止护理费过高而加重患者的负担。


责任编辑:胡玉荣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想请却又不敢请,医院护工乱象让人...

三大赏樱圣地,四大赏花胜景!最强...

考试“周周爽”?全家崩溃了!委员...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