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汪小菲和大S的纷争引来不少吃瓜群众,也引发了网友对“抚养费”关注。如果离婚夫妻中一方再婚或者收入降低,能不付或者少付抚养费吗?今天,“娜”些案例就来说说这个事儿。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如果一方结婚了,抚养费还要照付吗?答案是要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再婚,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收入降低了,能少付点抚养费吗?前段时间啊,还真有这样一个案子。
武汉的一位父亲就把5岁的儿子给告了,说自己现在没钱了,要把每个月2200元抚养费降到1000块。法院调查了这位父亲的收入状况,发现他在“哭穷”,并不是付不出抚养费,因此驳回了请求。
民法典中规定了未成年人子女在必要时可以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数额,来保障合理的生活、学习需求。
对于降低抚养费的请求,法院要看是不是付抚养费的一方真的没钱付了,比如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适当减少。
抚养费多少、能不能照常给付,关系到了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一般都是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为父母双方,更应该站在保护孩子的角度,友好协商抚养事宜,履行好为人父母的职责,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