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新法新规丨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阿斌 发布时间:2020-01-08 21:30

摘要: 《条例》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

2020年5月1日起,《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用户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作出了规定。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其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由其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今后,家政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技能证书和信用评价,用户都能一键查询。


【解读】目前上海已有147家企业、11万名家政服务人员实现持证上门服务,基本涵盖规模品牌家政企业,预计将在3至5年内实现全市家政行业持证上门全覆盖。


《条例》明确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并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服务标准。这些措施将使整个行业更加规范、透明,各方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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