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拒绝提交工作交接表,用人单位可以暂扣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吗?

来源:劳动法苑 作者:胡沁 发布时间:2020-10-06 10:59

摘要: 员工离职时人事部未归还其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可以吗?

问:律师你好,我司在上海有一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在办离职流程时拒绝提交工作交接表,故人事部暂时未归还其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公司这样操作会有不妥吗?


答: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虽然该员工现在没有完成全部的工作交接,但根据前述的法律规定以及上海的审判实践,公司还是应当在其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办理退工单和归还劳动手册,否则,员工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延迟退工的损失。当然,公司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以该员工没有办结工作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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