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招聘单位或中介,抓住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态,夸大自身实力和规模,大玩文字游戏,将诸如业务员、销售员等岗位包装成经理助理、营销顾问、财务分析师等“新潮”名词,让众多求职者一头雾水。
吴女士在某招聘软件看到一传媒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底薪8000元,而且对工作经验不设置任何要求,仅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吴女士看要求比较宽松,就决定投递简历试试。很快,她的简历被该公司招聘专员查阅,并被告知无须面试,直接经公司培训后就可以上岗。三天后,吴女士按照和招聘专员约定的时间赶到培训现场,发现现场已有三十余名与她类似的求职者。
正式培训后,吴女士发现培训内容完全与应聘岗位无关,便询问公司负责人情况。在吴女士的再三询问下,才知道“经理助理”变成了推销业务员,主要销售保险和一些她听都没有听过的保健品,底薪一个月只有3000元,招聘广告上所谓8000元底薪是含有绩效的工资。一气之下,吴女士便不再参加公司培训选择离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咨询分会副秘书长、上海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劳动法专家何永强点评:“粉饰岗位”类招聘信息一般比较简单,涉及细节方面都不会明确注明,比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应聘条件等。《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里的“告知”,必须是如实告知,不能提供虚假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将构成欺诈;告知的时间则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即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因此求职者应聘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认真考虑后再做打算,切勿盲目冲动。